依照《生态环境部政策研究室实施意见2022年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方法有关关键工作方案》(环办气侯函〔2022〕111号)规定,现将四川省列入全国各地碳排放交易销售市场配额管理关键排污企业名单(2021年度)公示如下所示。在其中列入名单的四川造纸工业企业有如下所示16家企业:
以上发布的企业应当2022年9月30日前进行2021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排出报告编写,并根据自然环境信息服务平台报告温室气体排放状况、相关生产制造状况、有关支撑点原材料及其编写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技术咨询组织信息等。
各领域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式与报告手册和填补数据分析表可在自然环境信息平台下载。必须留意的是,在核算2021及2022年度碳排放时,全国各地电力网排放物由0.6101tco2/mwh调节为近期的0.5810tco2/m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