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物资
(一)委托加工物资的内容和成本
委托加工物资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
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实际耗用物资成本+加工费+运杂费+税费等
【小新点】计入成本的税都是不可抵扣的税。
(二)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
1.科目设置
“委托加工物资”
2.账务处理
1.发出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分步是计划,合并是实际成本】
贷:原材料(计划成本:计划成本)
差额:材料成本差异
2.支付加工费、运费等
借:委托加工物资(杂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一般13%,运费9%)
贷:银行存款等
3.加工完成验收入库
借: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计划成本:计划)【计划单价×入库数量】
贷:委托加工物资(实际成本)
【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实际耗用物资成本+加工费+运杂费+税费等】
差额:材料成本差异(计划成本)
(1)如果以计划成本核算,在发出委托加工物资时,应同时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
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时,应视同材料购入结转采购形成的材料成本差异。
(2)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的税金: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 计入委托加工物资
消费税
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 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
收回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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